嘉实短债(070009)招募说明书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媒体出处:证券时报   时间:2006-03-27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财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财产的价值,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并为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提供计价依据。
(二)估值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工作日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银行存款、各类有价证券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投资等资产。
(四)估值方法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净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净价收盘价估值;
4、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
5、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及未上市债券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6、为了避免采用上述1-5方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市场报价和交易市价评估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市场利率、市场报价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确定“影子定价”。
影子定价的确定方法是:对于本基金投资对象中,符合货币市场基金许可投资的品种,按照货币市场基金影子价格确定方法确定影子价格;对于本基金投资对象中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将根据市场利率、市场报价和交易市价等共同确定其影子价格。本基金将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说明各类债券的估值方法,使投资者能够了解其估值方法的运行原理或机制。在相关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债券报价的情况下,本基金采用该报价作为影子价格。
7、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采用上述1-5方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将强制按照影子价格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具体的强制调整程序如下:
(1)根据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共同确定的影子价格,基金管理人确定当天组合中持有的摊余成本法估值与影子价格偏离超过0.5%的个券名单,将其影子价格作为该债券当天的估值。并结合1~5对基金资产重新进行估值,确定“强制调整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人将当天组合中所持有的摊余成本法估值与影子价格偏离超过0.5%的个券名单、及其摊余成本估值和影子价格、强制调整后的基金资产净值,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4)对上述强制调整名单中的债券,将其成本强制调整为当天的影子价格,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摊余成本估值。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9、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按本条(四)估值方法中的第8项、第9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由于本基金所投资的各个市场及其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财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予以赔偿,具体处理原则、方式适用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九条“差错处理”的规定。
5、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嘉实超短债(070009)基金嘉实基金 于2006-04-26开始发行,发行量为0。 嘉实超短债(070009)基金 由中国银行托管,其基金经理为吴洪坚嘉实超短债(070009)基金的基金类型投资风格为 短期债券型。最后更新时间:2009-1-8 2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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