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宏利(040005)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媒体出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时间:2006-08-01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2、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书面确认。
(二)基金的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华安宏利(040005)基金华安基金 于2006-09-06开始发行,发行量为0。 华安宏利(040005)基金 由中国建设银行托管,其基金经理为尚志民 汪光成华安宏利(040005)基金的基金类型投资风格为 股票型。最后更新时间:2009-1-8 2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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