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保本(161902)招募说明书 (十七、保本)

媒体出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时间:2004-08-13

  十七、保本
  (一)保本
  投资本基金可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认购期购买并持有到期,如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高于或等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可赎回金额支付给投资者。
  2、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保证人应保证向持有人承担上述差额部分的偿付并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清偿;基金管理人应当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保证人履行保证担保义务。但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的,赎回部分不适用本条款。
  (二)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认购期购买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持有到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
  (1)基金赎回
  (2)从本基金转换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3)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
  其在认购期的投资金额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三)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认购期购买而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赎回的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认购期购买而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进行基金转换的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且管理人申明不保本的基金份额。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基金投资亏损或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义务。
  5、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终止。
  6、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更换基金管理人且保证人不同意为继任管理人承担保证义务。

万家债券(161902)基金万家基金 于2004-09-28开始发行,发行量为0。 万家债券(161902)基金 由中国农业银行托管,其基金经理为路志刚 张旭伟万家债券(161902)基金的基金类型投资风格为 普通债券型。最后更新时间:2009-1-8 2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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