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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同保本(161902)招募说明书 (二十五、保本周期到期)
媒体出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时间:2004-08-13
二十五、保本周期到期
(一)保本周期到期的处理规则
1、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转换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的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份额选择上述三种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基金间转换或者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
3、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做出到期选择,均无需支付交易费用。即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需支付赎回费用、基金间转换费用和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的申购费用。
4、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做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为持有人选择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
(二)保本周期到期选择的时间约定
1、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一个月内的前两周,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根据相关公告的方式提前做出到期选择,其选择将作为持有人的正式申请。并且申请一旦提交,更改的申请将不予接受。
2、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两周(包括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将不再接受持有人的选择申请。
(三)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认购期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还是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都适用保本条款。
2、若投资者选择赎回,而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保证人应保证向持有人承担上述差额部分的偿付并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清偿。
3、若投资者选择基金间转换,而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保证人应保证向持有人承担上述差额部分的偿付,基金管理人将以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作为转出金额。
4、若投资者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而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保证人应保证向持有人承担上述差额部分的偿付,基金管理人将以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作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的金额。
(四)保本周期到期的申购规则
1、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的具体申购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予以公告。
2、申购款项不按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也不计入基金资产,而统一归集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清算账户,并计算每笔申购产生的利息。
3、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但所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中不包含申购部分的资金。
(五)下一保本周期基金资产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资产的形成
1、保本周期到期前的申购款项将连同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的部分形成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基金的资产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的资产。
2、申购资金加计利息在扣除费用后再折算为基金份额。
3、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的资金将转换为新的基金份额;如果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具备保本条件的投资金额时,则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的资金等于可赎回金额加上这部分资金获得的保证赔付,据此转换为新的基金份额。
4、具体操作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六)保本周期到期的公告
1、基金管理人在首次招募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修改上述规则,并将在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3、在保本周期到期前一个月,基金管理人还将进行提示性公告。
(七)保本周期到期的保证赔付
1、在可能发生保证赔付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于保本周期到期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保证人提交书面通知,估算保证人可能承担的保证赔付金额;为便于操作,保证人应将可能承担的赔付款项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十个工作日一次性足额划入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供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清偿;未发生赔付的款项,将退还给保证人。
2、在发生保证赔付情况下,保证人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次日将应赔付的款项足额划到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供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清偿;具体操作细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